獨資合夥事業頭家 104年度起要繳營所稅了!

2015-02-17

配合財政健全方案公司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,財政部同步修正獨資、合夥事業的負責人、合夥人104年起也須繳納營所稅,新制將由104年上路、105年5月申報開始適用。不過平均月收入低於20萬元、交易零散的小規模營利事業負責人則維持現制、不受影響。